赣水学字〔2023〕1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水利工程优质(赣鄱)奖评选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以下简称《办法》),经研究决定,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江西省水利工程优质(赣鄱)奖(以下简称“赣鄱水利工程奖”)评选工作,并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申报范围应符合《江西省水利工程优质(赣鄱)奖评选暂行办法》规定;
2、工程要求为2018年1月1日以来通过竣工验收,且投入使用运行一年以上。
二、申报单位
赣鄱水利工程奖一般由工程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或由其授权委托的主要参建单位牵头申报;工程投入运行后,可由工程管理单位牵头申报。由建设单位授权委托参建单位申报的应出具《建设单位授权证明》(附件1)。
三、申报资料
(一)申报资料总目录。
(二)赣鄱水利工程奖申报表(附件2)。
(三)工程申报材料汇编。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建设管理简介(3000字以内)以及工程初步设计批文、参建单位合同、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竣工财务决算表、审计报告、竣工验收鉴定书以及有关获奖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等。
(四)反映工程全貌、主要建筑物、工程建设、工程管理范围内环境景观等各方面情况的图片10张左右。
(五)反映工程建设情况的历史视频影像材料。
(六)主要贡献人备案表。
《江西省水利工程优质(赣鄱)奖申报表》应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与汇编资料按照目录装订打印成册。申报材料均需扫描成电子版本,连同视频影像材料一并保存至U盘,U盘的外包装应标注工程名称。纸质申报材料及U盘分别提交一份即可。
四、时间及要求
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0791-87606674
邮 箱:jxsslxh@163.com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北京东路1038号
邮 编:330029
附件:1、建设单位授权证明
2、江西省水利工程优质(赣鄱)奖申报表
3、主要贡献人备案表
4、江西省水利工程优质(赣鄱)奖评选暂行办法
江西省水利学会
2023年7月12日
附件下载:附件1-4.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