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组织参加《鄱阳湖流域管理条例》立法项目省外调研和集中研讨活动
阅读量: 来源:水利规划与发展研究所 刘小佳 文/图 时间:2023-08-31

为推动《鄱阳湖流域管理条例》立法工作,8月21日至27日,省鄱阳湖水利枢纽建设办公室(下称“省鄱建办”)党委委员、副主任谢元鉴带队赴青海省开展省外调研和集中研讨活动。厅政法处处长刘丽华,河湖长制工作处副处长雷声,省鄱建办河湖处处长李洪任,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毅生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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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参观黄河贵德段治理成果

8月21日至25日,项目组一行先后走访了青海省尖札县、贵德县、刚察县等水利部门,调研黄河、黑河、大通河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利工程管理以及采砂管理等工作,认真了解了《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立法背景与成效,深入交流青海湖流域综合管理统筹协调体制机制、执法机制、青海湖的保护与发展理念,为《鄱阳湖流域管理条例》的起草提供有益借鉴与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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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8月26日至27日,谢元鉴在德安水土保持科技园主持召开《鄱阳湖流域管理条例》编制讨论会。会上,谢元鉴指出,鄱阳湖流域管理立法是我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实践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体制机制创新的重大任务,要高度重视鄱阳湖综合管理工作。目前,政策研究有基础,调查层面有成果,立法条件更加成熟,推动《鄱阳湖流域管理条例》立法必要且可行。

随后,项目组成员对我院组织起草的《鄱阳湖流域管理条例》初稿进行讨论,为进一步推动《鄱阳湖流域管理条例》早日出台奠定基础。

水利规划与发展研究所、智慧水利研究所、水利发展研究中心、水资源与水生态研究所业务骨干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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