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编制的《江西省2018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通过审查
阅读量: 来源: 杨培生 时间:2018-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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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会现场

4月18日,省水利厅在南昌组织召开《江西省2018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审查会。省防办常务副主任李小强出席会议,会议由省防办防汛抗旱督察专员平其俊主持,邀请了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组、长江委防办、省水利厅规计处、省防办、省水文局、省防汛信息中心、南昌市防办、九江市防办、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办等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我院院长胡建民、副院长雷声和项目组相关技术人员参加本次会议。

会上,与会专家组认真听取了项目组的汇报,经质询讨论,专家组对报告予以了高度肯定,认为《实施方案》符合2018年度国家下达的建设任务和工作要求,建设目标和任务明确,技术路线可行,内容全面,实施方案合理,一致同意通过审查。

李小强表示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民生工程,效益突出。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在我省山洪灾害防治前期项目工作的基础上,做好成果的拓展运用;二是要围绕山洪灾害防治目标和任务,加强技术创新研究和设备创新应用;三是要提升我省山洪灾害项目的站位高度,紧密结合中央部署,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胡建民对各位专家的悉心指导表示感谢,表示我院将进一步加强山洪灾害防治相关技术研究,总结经验、提炼成果,更好地发挥我院的技术力量优势,为我省山洪灾害防治工作做好坚实的技术后盾。

自2010年以来,我院先后承担并完成了江西省2010~2017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江西省2013~2015年度山洪灾害调查评价项目以及10余项关于山洪灾害防治主题相关的课题研究。通过这些项目的建设和运用,发挥了显著的防洪减灾效益,有效减少了因山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了我省山洪灾害防御能力,为我省防灾减灾决策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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