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晓山厅长在2010年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阅读量: 来源: 王法磊 时间:2010-02-08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为推进民生水利新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厅党委书记、厅长 孙晓山

(2010年2月5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是在广大水利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以及全国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抓住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要契机,加快推进我省水利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下召开的。刚才,文林同志传达了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以及全国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李东江同志代表厅纪委作了工作报告,总结了2009年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2010年的工作作出了部署和安排,我完全同意,请大家抓好贯彻落实。

    2009年,在省委、省政府和水利部的坚强领导下,厅党委团结带领全省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奋力拼搏,扎实工作,克服了国内外经济环境重大变化的不利影响,全省水利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防汛抗旱工作取得新胜利,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有了重大进展,农村水利发展再上新台阶,水利服务绿色生态江西建设扎实推进,水利管理和改革得到加强,水利投资再创历史新高,鄱阳湖水利枢纽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稳步推进,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和水利部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包括纪检监察干部在内的广大水利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一年来,全省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进一步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大力加强重点领域预防腐败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为促进江西水利改革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此,我代表厅党委对全省水利纪检监察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和全国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水利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党的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对加强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高度,全面、科学分析了当前反腐倡廉形势,明确提出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着重阐述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基本要求,强调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省委书记苏荣在省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上强调,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切实负起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各方力量,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实现江西进位赶超、跨越发展提供重要保障。陈雷部长在全国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要求,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中央精神转化为广大党员干部的普遍共识和自觉行动,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抓紧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为全面推进民生水利新发展保驾护航。全省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苏荣书记、陈雷部长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充分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前进。

    (一)充分认识加强水利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作,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对加快水利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央和我省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吴新雄省长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加快“三农”发展的第一项任务是必须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抓紧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全力做好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等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 。2009年,中央对我省的水利投资大幅增加,达到40.74亿元,同时落实省级水利投入12.26亿元,中央和省级水利投入达到53亿元,再创历史新高。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这些重大决策部署,既是加快江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机遇,也是对全省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大检验,还是对每一位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党性和作风的重大检验。当前,全省水利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依然任重道远,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内控机制还不够完善,资金管理依然存在着薄弱环节;教育和监督机制还不够有效,少数党员干部作风不实;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违规违纪行为和腐败案件还时有发生。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水利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构建水利惩防体系的核心和重要载体,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积极推进制度创新,真正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水平。

    (二)准确把握水利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省水利建设高峰期,是水利改革攻坚期,也是容易诱发腐败的高发期,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在新的形势下,我们要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力度,大力加强水利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重点抓好“三个结合”: 一是要坚持与水利法规制度建设相结合。 在加快水法规体系建设的同时,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形成既符合党和国家的章程、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的规定,又与现有的水利法规制度相衔接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二是要坚持与水利体制机制创新相结合。 要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与深化水利改革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进一步深化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要求寓于重大改革措施之中,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三是要坚持立改废相结合。 认真做好制度调研和制度清理工作,对适应形势发展变化和反腐倡廉建设要求并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制度,要继续严格执行;对不适应、不严密、不配套、不具体和不便执行的制度,要及时补充、修订和完善;对工作急需、条件成熟但还没有的制度,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努力做好不留死角;对已经过时的制度,要及时废止。

    (三)突出抓好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明确要求,加快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大型灌区节水改造等三大任务,着力做好中小河流治理等四项工作,努力实现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等五个突破,全面推进民生水利新发展。这些重大民生水利工程,既有大型骨干工程也有面上工程,既有在建项目也有新开项目,具有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涉及领域广、环节多,管理难度大。我们要按照与民生水利伟大实践相适应、重大举措相配套的要求,准确把握当前加强水利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着力点。 一是 紧紧围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进制度创新,从制度上堵塞滋生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漏洞。 二是紧紧围绕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推进制度创新,从制度上减少权钱交易的机会和空间。 三是 紧紧围绕党务、政务、事务公开推进制度创新,从制度上规范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并接受监督。四是 紧紧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制度创新,从制度上保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在干部人事管理方面,要研究制定干部选拔任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制定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在财务资金管理方面,要研究制定加强水利项目和资金使用的规定,进一步修订出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预算管理办法;在工程建设管理方面,要研究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修订出台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在规划设计方面,要研究制定水利前期工作管理办法、水利工程安全评价管理办法,修订出台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办法。

    (四)切实增强水利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

    提高制度执行力,是反腐倡廉的关键,是新一年反腐倡廉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任务。从总体来看,我省各级水利部门能较好地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各项法规和规章制度,促进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但也要看到,个别单位和部门由于管理不严、执行不力,还是发生了干部“闯红灯”、触“高压线”的现象。因此,我们既要重视制定制度,更要在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上下功夫,着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一要狠抓教育这一基础环节。 把制度宣传教育作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提高严格遵守制度的自觉性。既要宣传制度规定了什么,又要宣传制度如何执行、如何落实、怎样监督,最大限度扩大制度透明度和影响力。 二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把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检查结合起来,与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检查结合起来,要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制度、破坏制度的行为,形成有效的制度监督检查机制。 三要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严肃查处不认真执行制度,不及时执行制度和拒不执行制度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违反制度的行为,不论何人,都要追究到底,不搞“下不为例”,不搞“区别对待”。 四要发挥领导干部执行制度的表率作用。 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做严格执行制度的表率。

    二、适应民生水利加快发展的需要,不断取得水利党风廉政建设新成效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坚持警钟长鸣,坚决反对腐败,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结合江西水利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以及全国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狠抓落实,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为全面推进民生水利发展保驾护航。

    第一,切实加强对中央和省委重大水利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要深刻领会中央和我省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对水利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牢牢把握水利发展的新形势、新机遇,努力在新的起点上做好水利建设、管理、改革各项工作。要紧紧围绕全面推进民生水利新发展的各项任务,加强对中央和省委重大水利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计、稽查和专项检查力度;加大对全面推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抓住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要健全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和纪律保障制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要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禁党员干部公开发表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定精神相违背的言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确保政令畅通。

    第二,切实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我们要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具体部署和要求,理清工作思路,采取有力措施,落实中央用两年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任务。 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水利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涉及民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为中央宏观经济政策和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提供有力保证。 二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 针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强对项目建设程序、招标投标活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资金使用管理、工程质量与安全等方面的监管,增强监督检查的实效性。今年,要着重抓好峡江水利枢纽工程建设与省检察院、省监察厅的廉政共建工作,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三要严格执行纪律,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重点查办对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案件,严厉查处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谋取私利的案件。 四要坚持改革创新,健全长效机制。 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行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监管体制改革,严格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和市场主体行为,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当前要重点抓好水利部出台的关于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和投资计划管理等四个指导性意见的贯彻落实,扎实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第三,切实加强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良好的作风是抵御消极腐败现象和保持清正廉洁的重要保障。全省各级水利部门要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加大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 一要 深入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以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创建最优发展环境;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部门对经济活动的干预;解决机关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杜绝吃、拿、卡、要和“中梗阻”等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大力提高办事效率,强化服务意识,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争做服务型干部,省厅争取在今年的考核中进入省直部门前10名。 二要 加大对扶贫救灾、农民用水权益维护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三要 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整治会风文风,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范围,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提高工作效率。 四要 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把党性分析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水利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引导领导干部保持高尚情操和良好作风,及时发现和纠正少数领导干部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四,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水利事业的发展,需要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队伍,而一名优秀的水利干部的成长非一日之功,需要组织上的精心培养。各级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水利事业发展的中流砥柱,我们之所以要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就是从关心干部、爱护干部、保护干部的角度出发,使领导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和少走弯路。客观地讲,全省水利系统干部队伍作风总体上是好的,绝大多数党员干部视岗位职责重如山,不用扬鞭自奋蹄,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在去年应对重大挑战、完成重大任务的实践中经受住了考验,没有辜负省委、省政府和人民群众对我们的信任。近几年是江西水利投资最多、建设项目最多的时期,是对水利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现实考验。在这样的关键时期,必须加大反腐倡廉建设力度,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严格执行去年12月中央政治局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坚持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反腐倡廉长抓不懈,确保廉政大堤不倒,实现工程、资金和干部“三个安全”。

    第五,切实加强案件查处工作。 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和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全省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惩处。 一是要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要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办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开发和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腐败案件。 二是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 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按照党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查办案件,把严格依纪依法办案贯穿于查办案件的每一个环节,提高查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要不断提高信访举报工作水平。 信访举报部门要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加强对信访件和案件线索的梳理分析,及时发现党风政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防治的对策和建议。

    2009年,水利厅党委开展了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方志敏烈士陵园,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视频报告会、领导干部廉内助培训班等形式多样的勤政廉政教育活动,这次会议前,水利厅纪委还专门下发了《关于全省水利局长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通知》,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得到有效增强。但我们决不能因为去年的反腐倡廉教育卓有成效,就放松水利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于那些苦口婆心打招呼仍然不听,以身试法的干部,不论是谁,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在这里,我代表厅党委再次严申一条纪律:全省水利部门各级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严格禁止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河道采砂拍卖等经济活动,严格禁止收受礼金、红包、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严格禁止接受下级单位的高消费接待、娱乐等活动,一经发现,严惩不贷,同时请市、县水利部门对厅机关的干部进行严格的监督。今后几年是水利发展的关键时期,我真诚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全省水利系统不出腐败案件,尤其不出大的腐败案件,保持住党风正、政风清、行风好的良好局面。

    三、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组织领导,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反腐倡廉建设事关水利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要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水利事业发展和水利系统党建工作全局之中,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统筹推进,形成合力,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和实效性。

    第一,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既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保证。要坚持一岗双责,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龙头工程来抓,同中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 一要细化分解责任。 紧紧围绕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性、深层次问题,人民群众和干部职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充实责任内容,不断赋予新的任务,提出新的要求。 二要严格责任考核。 要把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督促检查结合起来,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合起来,与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结合起来,进一步修改完善责任制考核内容和办法,努力提高考核范围的全面性、考核内容的针对性、考核结果的客观性。今年,水利厅党委将按照省委的考核办法,研究厅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一并进行的具体实施办法。 三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对反腐倡廉工作抓得不紧、问题突出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该追究什么责任就追究什么责任,决不袒护。绝对不能容忍那种借口集体负责,而实际上谁都不负责的现象,坚决防止有岗无责。对领导干部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问题的,不管是不是当事人,是否直接参与,只要负有失教、失管、失察、失误、失责中任何一种责任,都要严格追究。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将执行责任制情况定期向上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第二,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是顺应时代要求、高效履行职责、完成肩负使命的迫切要求。 一要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指导反腐倡廉建设。 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形势和任务,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统筹谋划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二要坚持以科学的制度保障反腐倡廉建设。 要按照必要、明确、管用的原则,抓好制度的系统配套,既要有实体性制度,又要有程序性制度;既要明确规定应该怎么办,又要明确违反规定怎么处理,切实增强制度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实效。 三要坚持以科学的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特点和规律,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努力使反腐倡廉建设体现时代性、富有创造性、具有针对性。

    第三,进一步强化反腐倡廉工作的协调配合。 当前,反腐倡廉工作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宽,范围越来越广,必须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方面优势,形成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合力。 一要坚持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党政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举报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责任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各自的任务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真正落实好一岗双责。 二是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 各级水利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建设管理、工程稽察、质量监督等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优化力量组合,统一步调行动,既要防止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出现死角和盲区,又要避免不必要的多重检查和重复检查。部门之间要经常通报情况、交换意见、相互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是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作用。 纪检监察部门要全面履行职责,协助党委通盘谋划反腐倡廉的各项任务,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同级党委班子和主要领导的监督。省、市、县三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要上下联动,内外协调,全面了解和掌握工作动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抓点带面,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第四,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近几年,全省水利投资力度不断加大,水利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倡廉的第一线,面临着更加严峻的腐蚀与反腐蚀的考验。在这种情况下,持之以恒地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至关重要。 一是大力推进学习型纪检组织建设。 要教育和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不移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二是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 要深入钻研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广泛学习水利、经济、法律、金融、管理、科技等各方面知识,增加知识储备,完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要自觉加强实践锻炼,不断增强促进水利科学发展的能力、反腐倡廉工作组织协调的能力、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能力。 三是树立坚强党性和良好作风。 要严格遵守纪检监察工作纪律,忠于职守,敢于同各种违法乱纪行为作坚决斗争,确保在任何时候都经得起监督和考验。各级党组织要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当好纪检监察部门的坚强后盾。对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上要严格要求,工作上要大力支持、使用上要关心重视,为纪检监察干部健康成长和全面提高创造条件。

    同志们,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恪尽职守、清正廉洁,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民生水利新发展,为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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