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省水科院开展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个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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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法磊
时间:2009-12-03
关于成立省水科院开展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个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厅纪委《转发省纪委<关于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四个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赣水纪字[2009]22号) 精神,经院党委研究决定,成立省水科院开展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个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专项治理工作。
组 长:江 凌
副组长:严 凌
成 员:陈 伟、何保根、蔡力群、苏立群、余 雷、彭饶平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承担专项治理日常工作,陈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