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科院与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创建“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廉政共建活动
阅读量: 来源: 刘若舟 时间:201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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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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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建设项目廉政合同》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职务预防犯罪工作,促进省水科院博士后科研与实验楼建设工程优质高效,廉洁规范,省水科院、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商定,在工程建设中,共同开展创建“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廉政共建活动。

    314,两院召开创建“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廉政共建活动座谈会,就扎实推进廉政共建工作进行部署,省水科院院长方少文、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雷武出席会议,省水科院党委书记李洪任主持会议。

    会上,方少文院长宣读了《关于在省水科院博士后科研与试验楼建设中共同开展创建“工程优质、干部优秀”活动的实施方案》。《方案》指出,两院共建的目的在于预防职务犯罪,水科院将与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通力合作,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健全各项管理工作程序,做好廉政教育和风险防控,把工程建设与廉政工作同部署齐推进。

    雷武检察长向大家介绍了近几年南昌市职务犯罪案件查办情况。他指出,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腐败问题频发、高发,职务犯罪呈现隐蔽性强、大要案比例高、涉案主体多元化的特点,要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参建各方需要充分认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在廉政教育、制度建设和督促检查上下功夫,算好政治、经济、名誉等清廉“七笔账”。雷检察长表示,检察院方面将积极配合水科院组织廉政教育活动。同时,只要水科院提供案件线索,检察院将做到件件有回复、件件有落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省水科院工会主席、博士后科研与实验楼建设项目部主任盛闵贵代表省水科院介绍了博士后科研与实验楼建设项目情况,并与施工方和监理方代表签订《建设项目廉政合同》。

    省水科院博士后科研与实验楼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和监理单位江西省赣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代表作表态性发言。他们对共建活动表示了高度的支持和充分的肯定,承诺在大楼在建期间严格遵守《廉政合同》要求,自觉接受检察院和水科院的监督,为把大楼建设成为质量优、进度快、廉洁好的示范工程做出最大努力。

    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有关领导,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代表,省水科院领导班子成员、院纪委委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博士后科研与实验楼建设项目部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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