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科院召开集中整治“微腐败”工作会
阅读量: 来源: 瞿雅丽 时间:201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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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按照省委和省水利厅党委统一部署,根据省水科院《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活动实施方案》安排,8月31日上午,省水科院召开集中整治“微腐败”工作会。院长胡建民参加会议并讲话,院党委书记李洪任主持会议,院纪委书记刘毅生传达厅集中整治工作小组会议精神并对我院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院领导许新发、钟家有、盛闵贵、吴晓彬、柯敏勇及全体党员共计100余人参加会议。
    胡建明院长指出,集中整治工作是全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在措施上的深化,是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他要求全院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院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握好五个“务必”。一是务必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全院职工要深刻认识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做到主动自觉参与;二是务必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党委要担当好主体责任,纪委要行使好监督责任,各部门负责人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把集中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工作做到实处;三是务必把握时间节点,做好自查自纠。要立足于自我教育和自查自纠,做好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四是务必组织整改到位,建立工作台账。院纪委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畅通渠道,加大纪律审查,坚持问题分类处置,在第一时间整改到位解决问题;五是务必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防控措施。按照把纪律挺在前面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深化廉政风险排查,不断完善细化防控措施制度,做到守纪律讲规矩。
    李洪任书记强调要把集中整治工作作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切实做好这项工作。要求全院职工积极参与,围绕处事不公、以权谋私、作风不实三个方面,紧盯“微权力、微腐败”,及时发现问题、指出问题、解决问题,共同推进我院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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